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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在工作时间生病,员工和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近日,一名公司员工称自己身患重病,但被解雇,引发媒体热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患病或者受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网易是否违法尚未定论。 然而,作为一个劳动者,如何在生病期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企业如何正确处理患病员工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理由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在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区分: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不是老板想给多少就给多少的。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员工在患病期间遭遇公司不合理待遇,该如何维权?
    员工在被解除合同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此期间,职工应善用法律武器,注意保留病休等有利证据,工会、劳动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将依法保护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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