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动态
首页>>热点关注>济南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银行商贷的户籍一般要求及提供材料
济南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银行商贷的户籍一般要求及提供材料

  一、借款人为本地户籍
1、年龄在18(含)-70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的,需提供复印件。
        (2)如果借款人需提供共同还款人共同参与贷款,共同还款人需为借款人直系亲属(如:父母、岳父母、子女),该情况需能够在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资料方面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共同还款人所提供资料与借款人一致。
3、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每人一份,需提供原件。
4、借款人工资收入流水,提供近半年流水即可。
5、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及首付款交款的POS单,需提供复印件。
6、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需提供复印件。
二、借款人为本地集体户籍
1、需另外提供集体户籍证明,包括:集体户口簿的首页、有公安部门公章的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需提供复印件。
三、借款人为外地户籍
1、若能够享受和济南市户籍相同的房贷政策,需另外提供半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劳动合同,需提供复印件。
注:借款人月负债为家庭(包含共同还款人)月收入50%以内,如果有除本笔房贷负债之外的其他负债,月负债合计为家庭(包含共同还款人)月收入的55%以内。


点击关闭
  • 服务热线
    0531-58562388